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2-25
日前,经珙县县委批准,珙县监委对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原中队长周学强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周学强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返点奖励”资金并违规发放;作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他人减轻刑事处罚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交通事故认定、安全检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周学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珙县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学强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廉洁宜宾)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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