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1-22
叙永县保安服务公司
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员额外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叙永县保安服务公司受叙永县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外警务辅助人员(简称“员额外辅警”,下同),派遣到叙永县公安局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员额外辅警24名。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聘用人数。
(备注:本次招聘的员额外辅警,指由叙永县保安服务公司招聘并负责人事管理,其待遇参照辅警薪酬标准保障,但不纳入省公安厅辅警员额和辅警管理系统管理,不享受辅警改革政策待遇。)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1.20-30周岁(1990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出生)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男性)。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新进城落户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所招聘人员限泸州市内常住人口,或在叙永县有固定住所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四)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及工作能力。
(五)具有职位要求年龄条件。
(六)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的年龄、学历、具体岗位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叙永县保安服务公司招聘辅警(员额外辅警)职位表及相关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五)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六)因违反警辅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或劝退的。
(七)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八)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如养父母等)被判处刑罚,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九)不宜从事剧烈运动的。
(十)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1.实行聘用合同制,由叙永县保安服务公司实行劳务派遣,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适时调整)+层级工资+绩效工资构成,每月工资不低于2100元,并按国家规定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约450元(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叙永县保安服务公司从辅助人员每月收入中代扣代缴)。
2.年度考核金。年终考核优秀等次考核金为3500元,称职等次考核金为3000元。
3.享受其他政策待遇。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补充医疗险等)和教育训练、表彰奖励、慰问优抚等。
六、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叙永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警辅办(叙永县西大街300号。电话:0830-623564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和具有与工作相关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2)本人简历(全日制学校毕业至今的工作简历);(3)非泸州市或叙永县常住户口,但是在泸州市或叙永县有固定住所人员,需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4)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现场填写报名表(包括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养父母等旁系血亲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叙永县公安局警辅办统一资格审查。
(三)体测
1.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引体向上。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成绩共100分。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仿真能力测试等方式。成绩共100分。
(五)总成绩核算
职位总成绩=体测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叙永县公安局警辅办统一组织。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血检、尿检为必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约400元左右)。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同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同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八)签约试用
拟聘用人员与叙永县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叙永县公安局。
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提前3日通知本人,退回叙永县保安服务公司。
七、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请所有考生务必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口罩,测体温),并按照防疫工作规定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其它涉及此次具体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均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叙永县公安局及叙永县保安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叙永县公安局警辅管理办 0830-6235642监督举报电话:叙永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0830-6235619
特此公告
叙永县保安服务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来源:平安叙永)
编辑:邱果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