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9-07
目前,四川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20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
《通知》明确,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4元;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56元。(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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