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2-05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效线索,成功找到躲避执行的“老赖”舒某某,通过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顺利促使舒某某全额支付拖欠已久的农民工工资5.6万元。
“你好,法官!我是申请人赵某某,我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舒某某出现了,你们快点过来!”得知被执行人舒某某露面的消息后,执行法官顿感精神一震,嘱咐赵某某先把人看住,法官马上就到。
该案系劳务合同纠纷,涉案金额虽不算大,但事关五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从诉讼到执行,这“最后一公里”维护着法律最后的底线与尊严,更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一环。纳溪区法院紧紧契合“司法大拜年”精神要求,着力解决群众最盼、最急、最忧之事,“春节将至,暖意先行”,用实际行动为农民工兄弟送上第一个节前“大礼包”。
此前,该案因被执行人“躲猫猫”而陷入僵局。执行法官虽多次走访被执行人住所地、询问邻居亲友等,但皆无所获,眼见着新年的脚步逐日临近,申请人更是急上加急:“胡法官,你看看还有什么办法不,我是带着他们一起出来打工的班组长,这个钱要是拿不回来,我怎么有脸回去啊!”为争取尽快实现申请人权益,执行法官及时转变执行思路,果断调整执行策略:“老赵,干脆这样,我们分两条线走,我这边继续调查舒某某的财产线索和行踪,你去他可能出现的地方看着点儿,一旦有消息赶紧联系我!”赵某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线索。
最终,工夫不负有心人,赵某某发现了舒某某的行踪,并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执行法官,据此线索,执行干警一行四人驱车赶赴现场,成功将其带回执行局。在耐心释法明理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严厉告知舒某某如不履行法定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在强大的司法权威震慑下,舒某某连忙通知家人筹钱,并于当日将5.6万元一次性支付完毕。
法官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有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的义务。本案得以成功执结,源于申请人能够与执行法官密切配合。再次呼吁,执行并不是执行干警的“单打独斗”,不能抱着只要申请执行,就把本应自己承担的交易风险等全部转嫁给法院的错误心理,将案件“执行不能”归咎为法院“怠于执行”。申请人应时刻关注被执行人动向,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有高消费、出入境以及具体行踪等情况时,及时联系承办法官,从而助推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早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雅琴)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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