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4-24
“一米高度”看酒城 , 泸娃“童”声绘友好
你眼中的儿童友好城市是什么样子的?是处处回响着欢声笑语的成长乐园?是公园里承载着童年记忆的彩虹滑梯?还是街角那一处温暖明亮的阅读空间?
在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路上,我们需要听到你们的声音,看到你们的创意!泸州市妇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发起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金点子”、宣传语、主题绘画作品征集活动。
无论你是脑洞大开的“智多星”,还是笔触灵动的“小画家”,这里都有一个舞台,等你发光!
活动主题

“一米高度”看酒城 泸娃“童”声绘友好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以作品提交邮箱或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参评)
征集对象
“金点子”、宣传语:面向市内6-16周岁青少年儿童征集。
主题绘画作品:面向市内3-16周岁青少年儿童征集。
划重点:应征者可选择参与征集活动的一项或多项,同一作者单项投稿作品不超过1个。
作品要求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金点子”:
围绕儿童友好主题,聚焦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成长空间、权利保障、发展环境等“五大友好”方面,提出符合泸州城市发展和儿童实际需求,有利于儿童成长发展的原创性意见建议。
积极向上、思路清晰、务实可行,兼具创新性与可操作性,避免空泛表述,可结合实际场景,附简要实施方案或落地建议,不超过200字。
儿童友好城市宣传语:
具有原创性、趣味性,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既体现儿童友好理念,又结合泸州地域特征、文化特色等,文字凝练,朗朗上口,适合媒体宣传、运用和推广。
字数合理,宣传语原则上不超过20字。
投稿者可用简短文字阐述创作寓意,不超过50字。
儿童友好城市主题绘画作品:
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围绕“我心中的儿童友好城市”“幸福家庭时光”“泸州美好家园”“快乐童年”等内容,展现童真童趣与美好期许,体现青少年儿童想象力和创造力。
绘画形式不限,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蜡笔画、油棒画、素描、速写、动漫、线描、儿童涂鸦、装饰画、版画、电脑绘画、综合创意等均可。不接受AI书画、电脑技术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得出现任何商业性标志等特殊符号。作品规格:国画作品不超过四尺(133.4×66.7cm),其它画种作品统一八开纸(376×265mm)。
作品需附50字以内创作说明,清晰阐述创作思路与作品内涵。
投稿说明
征集的儿童友好“金点子”、宣传语、主题绘画作品请在规定时间(5月10日下午18:00前)报送相关资料至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泸州儿童友好城市+征集类别”)。
绘画作品请报送高清实拍图片(像素不低于300dpi,画面清晰无遮挡)至指定邮箱,鼓励将作品原件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至泸州市妇联家儿部,便于评审和后期展示。
提交材料:作品+报名表+承诺书(见附件),如投递多个作品,每个作品需递交相应报名表。
作品上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应征资格。
联系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
0830-3114209
15328405975
电子邮箱:Lzfe001@163.com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段416号市妇联家儿部(212办公室)
作品评选
活动将由主办方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委会,从所有征集作品中,遴选出获奖作品。
其中,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金点子”、宣传语分别设置创意奖5名;儿童友好城市主题绘画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主办方为入选作品颁发证书,并奖励相应价值的书卡。
获奖作品将有机会在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过程中推广展示,并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和泸州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展示。
注意事项
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内容,内容需积极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若涉及抄袭、侵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或监护人)自行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参与本次活动资格,并追回已发放荣誉、奖品等。
主题绘画作品入围后,均需提供绘画作品原稿,投稿作品一律不退件,请提前自行备份保存。
主办方对所有投稿作品拥有非营利性的宣传、展播、展示、改编等使用权,不再另行支付稿酬,参加活动即视为认可本条款。
凡向本活动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次征集所有事项,本次征集最终解释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下载

报名登记表及投稿人承诺书
孩子们,拿起画笔,开动脑筋!
让我们用“一米高度”的视角,共同描绘一个更温暖、更友好的泸州!
(来源:酒城女性-泸州市妇联家儿部)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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