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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头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3-13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主要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重点聚焦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平台提供者未履行审核义务

  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进行审查,允许未取得资质或资质不全的经营者入网,未在主页面公示经营者证照信息。

  2.“幽灵外卖”与资质造假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线下实体经营门店,或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载明地址不一致;伪造、涂改、冒用、非法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以及“一证多址”(套证)等行为。

  3.平台信息公示不规范

  网店名称与实体门面招牌不一致,未在平台展示实体经营门面照片;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未按规定在店铺页面及列表页显著位置标注“无堂食”标识。(此项规定于2026年6月1日开始实施)

  4.加工制作环境与过程不达标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实体餐饮门店)加工制作场所脏乱差,存在交叉污染;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未按食品安全要求储存、加工食品。

  5.配送环节安全隐患

  未采用“食安封签”等措施对餐饮食品进行封口,防止配送过程受到污染;未保持配送容器清洁;配送有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按规定采取相应贮存、配送措施。

  6.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线下餐饮门店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过期、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过期,食品经营过程中使用误导消费的“生鲜灯”,经营野生动物、长江禁捕区域非法渔获物等。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12315热线(24小时)。

  现场举报:直接前往泸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举报材料。

三、举报要求

  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尽可能提供具体的时间、地点、被举报主体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订单截图等),以便核查。

  举报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反馈处理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严禁恶意举报、诬陷诽谤,对虚假举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消费者、外卖小哥、从业人员等,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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