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7-25
近日,有群众焦急万分的到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科窗口反映,他的不动产抵押在银行,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如土地不续期银行贷款就会终止,如解除抵押后续期,流动资金上存在问题,且续期后办理续贷的流程较为复杂。
为有效解决因土地出让期限到期原因造成无法继续申贷的痛点、堵点问题,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托,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业务研讨会,同时通过对接抵押银行,最终双方达成“带押续期”方案,即已抵押的不动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期间续期的前提下,产权人无须还清原贷款即可完成商业用房土地证使用年限的续期。
这一创新举措,是将“行政审批+登记”的进一步推进和融合,通过“带押续期”登记办理,让资金流转实现“无缝衔接”,有效解决了资金流转的困难,激活了企业发展的“内动力”。下一步,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期内不还本续贷等新举措,让更多企业、群众享受到更强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信息来源:泸e登)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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