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29
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了“四川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泸县龙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榜上有名!川南地区唯一入选!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各市(州)申报基础上,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采取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议名单。经厅务会审议通过,拟命名嘉绒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6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四川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反馈至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3日
公示受理部门: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邮编:610021
联系人:曾 臻,季 昆
联系电话:028-86703713,028-86703719
传真:028-86702459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2月25日
四川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
(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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