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26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巾帼担道义·忠诚铸法魂”先进典型系列报道(三)
吴霞,1997年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经济庭、执行局、行政庭、民二庭、民三庭等部门工作,现任龙马潭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员额法官。吴霞法官始终坚持“公正、高效、为民、和谐”的办案理念。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受区委、区政府嘉奖,被评为“优秀个人”;201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公正、为民、和谐
2018年,熊某诉某建设公司、龙马潭区某管理中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额670余万元,经过审查、明理释法,最终调解结案并已兑现全部调解金额。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遂宁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诉讼中,因需要支付工人工资,申请人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要求先予执行259万元。吴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通过人社劳动局、住建局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对权利义务区分完全、部分明确,确定先予执行范围,为有效避免保全财产贬损,依照龙马潭法院的创新机制——《保全财产先予执行办法》,及时作出裁定,在春节前已先予执行到位。
吴霞说:当事人起诉案件到法院,由衷的希望得到公正的裁决,希望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一份及时的裁决,一笔及时兑现的案款,也许就可以挽回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可以避免企业大批的员工失业,也许就是农民工一家的救命钱。
专业、廉洁、奉献
在笔者跟吴霞交谈的短短一个小时里,多个当事人多次来电咨询案件情况,她都很热情耐心地解答各个问题。入职22年来,吴霞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用自己的朴实以及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以“心底无私天地宽”的胸怀,践行她“无愧于国、无愧于党、无愧于民、无愧于心”的人生信条,在审判事业中创造一个又一个突出的业绩,书写着为司法事业奉献一生的人民法官的精彩人生。
吴霞说:“法官是特殊神圣的职业,需要忠诚,拒绝见异思迁;需要奉献,拒绝沽名钓誉;需要勤奋,拒绝虚化浮躁。”这值得所有法院人学习。
正是有无数像吴霞这样的平凡法官,才构成了人民法院的脊梁,正是无数法官像她一样坚持做好平凡的审判事业,才让我们看到光明与希望。(刘梅)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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