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6-03
6月1日上午,记者从内江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净化道路通行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内江市政府决定从2020年6月1月至2020年12月31日,在内江市城乡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下称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6月1日至6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6月1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常态长效管理阶段。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原则、部门联动、依法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治理的联合机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源头清理、路面查处等工作,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做好源头排查、源头宣传、源头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落实惠民便民措施,建立健全摩托车、电动车管理长效机制。
宣传部门将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印制宣传卡片、宣传手册、音像视频等资料,引导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做到“牌证齐、不改型,戴头盔、限二人,不酒驾、不毒驾、靠右行”,同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涉摩、涉电动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同时组织驾校对初学驾驶人培训安全行驶教育知识,加强共享单车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鼓励商家实行摩托车、电动车带牌、带头盔、代办保险销售等便民服务。
住建部门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实施,规划设置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停靠点位,在有条件的道路路口科学规范设置摩托车、电动车等候区域,完善道路标志、标牌。同时深入城区建筑工地,引导施工单位在施工区域内设置摩托车、电动车停车区,严禁摩托车、电动车占道随意停放。
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摩托车、电动车牌证,整治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打击暴力阻碍执法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和三轮车占道经营管理及共享单车管理,协同住建执法部门规划摩托车、电动车停车点位。
邮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快递物流公司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学习教育,督促企业制定考核标准,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考核。
保险协会将进一步规范、优化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业务办理,快速、妥善做好涉摩、涉电动车交通事故赔付处理。
交警对未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
通过专项行动,实现内江市城乡摩托车、电动车上牌率、年检率,摩托车驾驶人持证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摩托车交强险投保率达到95%以上;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带牌、带头盔销售率达到100%;非法上路,非法拼装、改装、报废摩托车、电动车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区各建筑工地临时停车场配置率达到100%;摩托车、电动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一律靠右行驶,行车秩序井然。
延伸阅读: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严查摩托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无牌无证、酒驾毒驾、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乱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改(拼)装(赛摩)及报废车辆等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严处非法营运。非法营运载客的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老年代步车;
(三)严查非法经营、销售不合格电动车。非法经营、销售,非法拼装、改装(赛摩)摩托车、电动车的企业、商户。
(来源:最内江)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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