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4-28
为深刻吸取国内个别地区出现院内感染导致聚集性疫情反弹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及时消除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自贡市卫健委印发《自贡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严防严控十条措施》
一、严格落实实名制就医,推行多方式预约挂号、预约检查,门诊窗口挂号占比一般不超过当日号源的50%,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通过远程医疗、在线问诊等线上方式提供诊疗服务,减少人员聚集,方便患者就医。
二、完善医院流程改造,加强入口管理,对入院的所有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督促规范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或行程轨迹码。
三、严格执行三级分诊。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认真询问就诊人员国(境)外、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国(境)外、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在候诊(候检)区设置二级分诊点,落实专人负责维护秩序,确保患者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接诊医师执行三级分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
四、在急诊科单独设置缓冲病房用于急症可疑患者诊治。规范设置和管理发热门诊,严格执行发热病人筛查、接诊流程,认真落实发热患者登记报告制度。要保持发热门诊良好通风,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人流、物流交叉。
五、严格入院筛查,对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或14日内有国(境)外、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患者入院前全部实行核酸检测和CT筛查,并实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急危重症患者做好入院筛查与抢救并重。
六、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对陪护人员开展每日三次体温检测。凡具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或14日内有国(境)外、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不得作为陪护人员。
七、严格执行住院病区门禁管理,控制患者收治。所有人员凭有效证件出入,不得串病房、溜走廊、聚集聊天。严禁进入病区探视患者,提倡电话、视频等方式探视;确需现场探视的,须经医疗机构筛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并取得探视证后方可探视。
八、对可疑患者要安排专人陪同行辅助检查,并固定检查往返路线,清理检查现场无关人员,检查后要采取有效环境消毒。
九、各三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医联体规划布局,分区负责网格内医疗机构就诊患者的核酸检测工作,严把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关。
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防控基本制度,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督查员队伍并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加强挂号划价窗口、院内商店、食堂等非医疗公共区域感染防控和临床、行政、工勤、物业等人员防护,规范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和医疗废物废水处置。
(来源:健康自贡)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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