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4-18
天气逐渐转热,我市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晴雨伞行为也逐渐增多,交通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仅4月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各大队大力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晴雨伞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纠正、拆除违规加装晴雨伞行为279起。
民警表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不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加装伞具会后破坏车辆自身平衡、干扰驾驶人行车视线、增加路面交通压力,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可采用穿防晒衣、戴遮阳帽等合理方式防晒,切忌加装伞具。
据悉,我市交警部门还将进一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勤务模式,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目标,大力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晴雨伞的专项整治行动。(来源:自贡网)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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