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5-14
5月12日,内江正式印发《内江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健全竞技体育激励保障机制,激励全市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单位奋勇争先、顽强拼搏,在国际国内重大赛事中争创佳绩,加快培育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全面提升内江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办法》明确奖励范围,涵盖奥运会(冬奥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青奥会(冬青奥会)、亚运会(亚冬会)、亚洲杯、全运会(冬全运会)、省运会八类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实现高端赛事与省级重点赛事激励全覆盖。
在奖励对象上,《办法》聚焦赛事核心贡献群体,包括取得优异成绩的内江籍运动员,以及获奖运动员的直接输送单位、承训单位、教练员(组),充分覆盖人才培养、输送、执教全链条参与者,彰显“以贡献定奖励”的导向。奖励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按贡献大小分级计奖,确保激励精准到位、合规有序。
《办法》细化分级分类奖励标准,梯度清晰、力度明确。
国际顶级赛事方面,奥运会(冬奥会)金、银、铜牌运动员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参赛未获奖运动员也可获得3万元鼓励;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金、银、铜牌运动员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青奥会、亚运会、亚洲杯金、银、铜牌运动员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国内顶级赛事中,全运会(冬全运会)金、银、铜牌运动员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运动员兼项多项获奖可累计计奖,获奖运动员输送单位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针对省运会青少年体育项目,《办法》设置更细致的奖励层级,单项前八名运动员分档给予3万元至0.1万元奖励,双人、多人单项项目按对应倍数上浮计奖,集体项目按照当届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中规定的金牌计奖方式,按单项项目奖励标准的倍数执行。打破省纪录额外奖励4万元;教练员(组)与运动员同标准奖励,破纪录教练员按运动员奖金50%计奖,原始输送人员同步获得专项奖励。同时,对成绩突出的承训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贡献突出个人在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中享有优先推荐权。群众体育项目获奖运动队,由市政府统一予以表扬激励。
(来源:最内江-i内江 文稿:兰萍)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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