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12-25
12月24日,记者从自贡市民政局获悉,自贡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力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
据悉,经自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2024年7月1日起,自贡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9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027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754元/月。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6.8%、7.4%。
据悉,近年来,自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市级财政持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力度,连续10年动态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全市18万余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未来,自贡市将持续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更好地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
(来源:自贡网 记者 刘晓丹)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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