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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用地,先挖潜”泸州市多措并举开展存量土地盘活攻坚行动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3-20

  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凡用地、先挖潜”原则,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印发《泸州市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多措并举盘活存量土地,预计用三年时间盘活批而未供土地2.8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2万亩。

  完善“三大平台”,实现精准性

  一是完善存量数据管理平台,逐宗摸清存量土地情况,形成全市存量土地数据库,“一地一策”制定处置措施。

  二是完善土地招商推介平台,编制“招商土地资源图”,在新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安排上优先考虑,逐步推进批而未供消化处置。

  三是完善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创新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机制,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实施“三大工程”,实现实效性

  一是实施土地征收工程。加快项目启动,及时规范完成征收程序,形成“净地”后及时纳入土地储备库。

  二是实施批文撤回工程。对生态红线内、河道管理范围线内、城镇开发边界外、无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征地的部分存量土地,依法通过批文撤回、失效等方式处置。

  三是实施土地供应工程。科学制定供地计划,建立“绿色通道”,简化供地程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限期满足“净地”供应条件。对满足条件的道路绿化带和安全隔离带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经批准后直接办理划拨手续;对经营性建设用地未供先用的,依法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用好“三大政策”,实现灵活性

  一是用好规划调整优化政策。条件较好的地块,合理确定地块规划条件,包装生成一批建设项目加速利用。条件较差的零星土地,结合周边土地优化规划,整合形成可利用宗地整体供应开发建设,或用于建设绿化、公共停车场、小游园、基层阵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活城市“边角”空间。

  二是用好供地方式改革政策。积极推行工业“标准地”供应、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土地供应方式,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应。

  三是用好存量盘活支持政策。用好过渡期政策盘活存量;探索预告登记制度,推动二级市场盘活存量;部分低效利用具备分割条件的,通过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收回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

  查清“三大原因”,实现合法性

  查清土地闲置原因,对于因政府原因和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分类处置。对于因涉法涉诉原因造成的闲置,加强府院联动,建立涉法涉诉土地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土地涉及司法查封的,应通过司法机关协调理顺债权债务关系,研究处置措施和路径,落实相关处置措施。对涉及诉讼的,法院应依法快审快结,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拒不缴纳土地闲置费及拒不交回土地使用权等情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王叶丹)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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