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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法院实地勘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3-21

纳溪法院实地勘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图1)

纳溪法院实地勘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图2)

纳溪法院实地勘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图3)

3月19日,纳溪法院法官会同护国镇政府、派出所就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了实地勘察。

案件发生在纳溪区护国镇,原告薛某某系该镇垃圾清运员,自述于2018年12月16日凌晨5时许,在垃圾清运作业中因站在行车车顶上清理垃圾时被悬空高度不合规范的电缆线绊倒坠落,致颅脑严重损伤。

该起案件事发地无监控、事发时间无行人,原告薛某某陷入举证困难,既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亦无法证明自己的损伤与被告的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举证困难,该起案件已经历三次、两个法院的审理,均以撤诉告终,维权道路一波三折。

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纳溪法院主动出击来到案发地进行实地勘察,通过组织现场测量、问询出警处置人员、询问政府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为后续审判储备第一手资料。(李倩)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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