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3-05
疫情当前,纳溪法院执行局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的“十项措施”》的要求,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依托现代化办案平台,精准施策、应疫而行,做到疫情防控与案件执行“两手抓,两手硬”,成效显著。
一、强意识,树担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视新闻、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媒介深入学习贯彻各项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疫工作,踊跃参加党员先锋队,下沉工业园区了解包保企业复工安排、上门对标了解防护措施到位情况,并督促企业及时向园区办和区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响应号召,积极捐款捐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隔空沟通,高效执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尽量减少与当事人的直接接触,因事而谋、应时而动、顺势而为。灵活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线上方式,充分运用“总对总”等网络查控措施,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接触”,隔离疫情、不隔断执行。2月以来,我院共执结各类案件54件,执行到位标的228.51万元,发起网络查控160余次,实现电子送达70余次。
三、及时办理委托案件,确保无督办。面对疫情期间其他法院委托办理的查封、扣划、续冻等紧急事项,我院执行局在联系相关业务单位确认可办理后,及时予以处理,对于业务单位因疫情防控暂无法办理的,说明情况及时退回。疫情期间,我院委托案件无督办,共计办理委托案件8件;同时,及时对外委托我院执行案件相关紧急事项,在与对方法院联系确认可办理后,疫情期间共计对外委托案件12件。
四、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我院执行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向当事人、代理人发出温馨提示,引导当事人隔空沟通,尽量不聚集、不接触;同时大量撰写执行期间相关案例报道,宣传防疫期间执行工作创新举措,让特殊时期的执行“看得见、感受得到”。2月以来,我院多篇执行宣传分别发表于国家、省市不同媒体期刊。
五、建立来访群众体温信息登记台账。对确因案件需要前往执行局的当事人及来访群众,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和口罩佩戴监管制度,要求当事人按规定报告近段时间活动轨迹,并对其做详细信息登记,做到来访者“皆摸底、知来路、晓过往”,有迹可循。
六、灵活应对,审慎开展线下执行。根据案情,在符合防疫大局要求的情况下,确因特殊情形需线下见面开展执行工作的,我院执行法官在充分考虑当事人防护措施及出行情况后,予以接待,当面释疑。截止目前,线下接待当事人30人次,促使10起案件现场执行完毕;在确保个人防护到位的情况下,事前预约、快办快离,前往车管所、政务中心、银行等办理相关查封扣划业务共计60余次。
七、强化线上联动,凸显打击合力。疫情期间,不便开展找人、拘留等工作,导致多数被执行人以为疫情期间就是法外空间。据此,我院执行局充分发挥协执单位联动作用,设置多重“高压线”,打造“人人尽责”的治理共同体,共计纳入失信9人,限制高消费46人,促使3人主动履行。
执行的每一步,我们一如既往、走的稳稳当当,虽没有往日的说走就走、风雨兼程,但忙碌依旧;虽未走到当事人面前,但强执力度依旧,执行的方式千万种,执行的目的只有一个:实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变通执行措施、持续发力“疫情下的执行攻坚”,强举措、明手段,纳法执行人始终秉持“大道至简,实干为要”的精神,疫情虽未解除,但坚冰深处,已百音律动、春水丛生。
(谢雅琴 刘宗祥)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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