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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进行时】纳溪区法院:电话沟通促履行 现场支付解心结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3-05

 “真是感谢法官,没想到疫情期间我能要回这笔补偿款,真的太意外了!”执行调解大厅里,案件申请人杨某某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说道,就是这样一起标的不算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刘宗祥打了整整一个周的电话,最终促使被执行人肖某某主动履行义务,将30000元交到申请人手中。

 该案系婚姻家庭纠纷,经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除每月需支付的小孩抚养费外,被执行人肖某某还需支付申请人杨某某补偿款3万元。抚养费每月按时到位,这3万元补偿款却迟迟不见踪影,多次催促无效后,杨某某于近日向纳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宜将被执行人肖某某传唤到执行局,遂转变工作思路,电话联系肖某某,因肖某某不会使用微信,执行法官只得始终坚持与其保持电话沟通。在电话联系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肖某某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劝之以理,“老肖,当初这个3万元是你们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的,是你本人的意思,孩子的生活费你也按月付起走了的,何必因为这3万元弄的争争吵吵这么久,现在孩子成年了,夹在中间也不舒服,干脆直接付给她,你们之间的纠葛也就清了”,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近一个周的耐心劝解下,肖某某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刘法官,跟你聊了这么多次,我也想了很多,一日夫妻百日恩,因为这30000元闹这么些年,大家都是不高兴的,带孩子她也辛苦了”,同意一次性支付30000元补偿款时肖某某也提出想亲自交给对方,感谢她把孩子带大,也了了一桩心事。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申请人杨某某对承办法官在疫情期间的高效执行表示感谢,更对法官为化解双方多年恩怨作出的努力表示感激,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疫情防控下,电话沟通,不见面促履行;幡然醒悟后,现场支付,当事双方解心结。(谢雅琴)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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