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25
“为什么这个案子只用了一天就判了?”“周某某的行为很恶劣,应该判几年的刑期,为何只判了6个月?”在古蔺中学的教室里,古蔺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曾方通过“远程视频”“网络直播”的形式一一对学生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明白大局面前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2月23日,古蔺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曾方做客古蔺中学,为1804名学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网络直播”法制课。
曾方以泸州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判决的首例涉疫情防控工作的妨害公务罪案件为案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该案进行针对性讲解。他还向学生们详细解读了在疫情防控当中的各类违法犯罪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如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制假售假犯罪、造谣传谣犯罪、破坏交通设施犯罪等,让学生们自己在心里编写了一本别开生面的“疫情防控期间行为规范”,并以此时刻提醒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他向广大学生呼吁,请大家一定要配合疫情防控人员的工作,多一分理解和支持,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果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将会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 。(袁渊、李阳)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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