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10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泸州市纳溪区法院执行局启动应急机制,充分依托现代化办公平台和科技交流手段,“不见面、不接触”,顺利接待多位当事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近日,纳溪区法院执行局便在特殊时期利用微信视频通话等功能,顺利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
该案系借款合同纠纷,此前因被执行人始终心存侥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一直紧密关注,多次敦促,反复通过电话与之沟通,经法官再三释法明理,告知拒执后果后,1月20日当事双方遂约定2月7日到执行局协商处理方案。但遇疫情突发,于是执行法官在取得当事双方同意后,采取微信群聊及微信三方视频的形式主持和解。
执行法官主持和解
和解中,执行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首先核实当事双方的身份信息,并告知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和解过程中认真听取当事双方就案款如何履行表达自己的态度,根据当事双方达成的合意制作和解笔录,“疫情当面,我们通过这样的方式建立彼此联系充分反应了被执行人熊某某对于履行该案的积极态度,作为执行法官我表示认可也深感欣慰,人民法院也通过这样的方式告知你们,虽然不能面对面,但是对于执行工作我们丝毫不放松,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在任何时候,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都是我们的执着追求。这份执行和解在非常时期达成更是不易,在此,我提醒熊某某,守约履行,尽早还清欠款,做一个守信守法的社会公民”,主持和解的刘宗祥法官对当事双方说道,并再次提醒双方防疫期间的注意事项。这份特殊的执行和解只是纳溪法院执行局特殊时期执行工作的缩影,二十多位执行干警均奋战一线,确保“防控疫情,不放松执行”。
病毒无情人有情,司法为民更护民。当前,在全民奋战,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关键时期,纳溪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及地方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尽量减少与当事人的直接接触,因事而谋、应时而动、顺势而为。灵活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线上方式,充分运用“总对总”等网络查控措施,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接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谢雅琴)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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