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3-07
泸州市统计局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为发挥法律顾问在泸州市统计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推进统计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受聘法律顾问单位应选派1名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为本单位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等方面的事务提供口头或者书面法律咨询;
(二)参与草拟、审查、修改以本单位名义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和事务文书;
(三)参与本单位的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并为本单位提供口头或者书面法律意见;
(四)为本单位办理重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进行法律咨询、论证,提供口头或者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五)参与处理本单位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六)参与本单位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和评估;
(七)协助本单位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八)优先接受本单位委托,代理本单位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协助处理本单位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法律顾问单位受聘条件
(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合法设立,从业至少1年以上(不含1年)且近一年来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无任何不良信誉记录;
2.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经验, 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提供优质服务;
4.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业务对接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5.住所地在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6.没有不适宜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的情形。
(二)具体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的拟对接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
4.熟悉统计、审计、财政、税收、工程建设、企业、国有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合同等经济领域的涉法事务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报名机构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如实填写《泸州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单位申请表》《拟对接律师情况表》《费用包干报价表》(见附件1-3),并提交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对接律师身份证及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审核。泸州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汇总参选机构资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律所提交材料和陈述情况,从基本情况、服务团队、以往业绩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初步选出拟聘用律所,按照程序报审。
(三)公示。中选机构将在市统计局官网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四)签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定正式聘用合同。
四、服务费用
我局将根据参选律所和拟提供顾问服务律师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1家顾问单位以费用包干方式提供常年法律事务服务(律师团队每月上门服务1天/次),由参选律所自行报价。报价仅作为参考,最终参照行业服务标准与中选律所协商后签订合同,但合同价不高于报价。
五、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视其服务能力与质量可续签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遴选纪律。本次遴选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管理要求。中选单位将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考核,具体按《法律事务委托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三)遴选终止情况。若报名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少于3家,则本次遴选终止。
(四)解释。本公告由泸州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负责解释。
七、遴选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学
电话:0830-3190930
电子邮箱:2782477888@qq.com
附件:
1.泸州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单位申请表
2.拟对接律师情况表
3.费用包干报价表
4.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泸州市统计局
2025年3月5日
附件1:泸州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单位申请表
附件2:拟对接律师情况表
附件3:费用包干报价表
附件4: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完)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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