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0-10
昨(9)日,泸州市金融系统支持“9·16”泸县地震灾后重建对接会召开。
记者在会上获悉:为切实帮助“9·16”泸县地震受灾企业渡过难关,加快恢复重建,近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泸州中支、泸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出台《泸州市金融支持企业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六条措施》,支持泸县加快灾后重建工作。
六项金融措施具体包括:
“一争取”
鼓励、支持各金融机构加大向上汇报争取力度,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投向受灾地区,更好地服务于受灾企业。
“两加大”
银行金融机构开辟授信审批“绿色通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加大中长期贷款发放。
“两延长”
一是在继续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基础上,对于受地震影响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由企业和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还本付息安排,切实做到应延尽延。二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配合银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到期和即将到期的担保贷款实行“应续尽续”,全力做好续贷续保工作。
“两精简”
一是开辟授信审批“绿色通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精简贷款流程。二是鼓励保险机构提高理赔服务水平,在坚持“重合同、守信用”的基础上,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做到应赔尽赔、应赔快赔。
“三不得”
对受地震影响较大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不得盲目断贷、不得盲目压贷。
“三降低”
一是新发放的支持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贷款利率应低于其他一般贷款利率。二是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受灾小微企业办理企业应急转贷,并降低收费标准。在2022年12月31日前,泸州银行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20%按日收取利息(大概由原来的年息5.22%降至3.08%,降低2.14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达41%),兴泸担保免收担保费(原年息约1.8%)。三是对受灾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标准在现行基础上下调20%。(来源:泸县发布)
编辑:邱果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