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6-18
6月18日上午,中国***重庆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将在市人民大礼堂隆重开幕。***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重庆市委书记张德江在报告中提到: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防止和反对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干预具体案件。
这一观点对于所有执政的领导干部都具有教育意义和指导意义,无疑是再次为所有的领导干部敲响了依法执政的警钟。
笔者认为,作为领导干部来说,首先要有正确的权力观,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要因为处于执政的地位而弄错了自己为人民服务的身份。
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干预具体案件的行为是某些领导干部将权力本末倒置的表现,他们狂妄自大、专横跋扈、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是为人民群众所不齿、所唾弃的。
假想,一个社会,执政者凌驾于法律之上,滥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干预具体案件,那我们还谈什么民主法治?
因此,作为领导干部首先应该注重个人修养及自律,学习法律,知法懂法,依法行政,在执政过程中要时时刻刻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一个人民公仆的身份。
另外,要强化法律监督,坚决防止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按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
总之,只有加强科学立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才能建设成执政为民、人民满意的阳光政府。(完)作者:立石镇 张菊梅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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