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2-28
人无信,则不立,诚信体系的构建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日,刘某为实现自己的承诺,带着由数十枚硬币和一大把零钱组成的620元,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
泸州某公司申请执行刘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要求刘某履行租金1420元,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立案后,依法传唤刘某。刘某到庭后告知法院,因目前经济十分困难,家中有老人生病需要照顾和赡养,自身也岁数较大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目前东拼西凑凑了800元,剩余的案款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
在法院的调解下,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在期限即将届满前,刘带来一大把零散的钱币交到法院,其中有几十枚一元、五角、一角的硬币。刘某说:“自己昨天被狗咬了都没打针,欠了债,就算再困难都要还完了”。在刘某走时,执行法官问刘某是否有车费回家并打算给刘某打车费,刘某朝法官笑了笑说:“打车好贵哦,我自己留了两块钱坐公交车的”。
本案虽然执行标的不大,但刘某的诚信和憨厚感动了执行法官。同时,执行法官也告诫广大被执行人,不论标的大小都要积极主动的配合法院执行,尊重判决、履行义务。(杨 杰)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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