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2-27
12月27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主要亮点工作,发布了第四季度被执行人失信人员名单。
今年以来,纳溪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抓住司法改革重要契机,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在惩治刑事犯罪、探索家事审判改革、推进基层治理和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广泛开展线索摸排,精心审理付相华、杜如东、李伦等人涉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3件1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
二是继续探索创新家事审判改革,共受理家事案件504件,结案495件,结案率98.21%。完善三级家事调解网络建设,化解家事纠纷852件,调处成功率达99.45%,两起家事案例入选第一届泸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今年3月,江宁法庭发出泸州市首份“离婚证明书”,最大程度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充分体现了司法审判的人文关怀。
三是积极推进基层治理。大力服务乡村振兴,开展涉农案件审理、矛盾纠纷排查、“定制化”司法服务、文明乡风引领等工作,全年审、执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工资、相邻侵权、家事等涉乡村振兴领域案件2100余件;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坚持党委领导、部门协作、多元共治,落实“一镇一法官”制度,“法官工作室”在全区12个乡镇、3个街道和园区管委会相继挂牌,建立常态化联络对接和信息共享机制;继续坚持普法先行,全力打造“莲韵·法护航”未成年人保护品牌,依托“法官宣讲团”开展法制宣传27场次,开设“庭审大讲堂”9期,旁听人员达3600余人,将“巡回审判专用车”开进乡村、社区、企业和学校17次,巡回审理案件62件,赡养案件做到100%巡回审判。
四是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形成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被执行人失信人员名单发布机制,前三季度发布失信自然人276人次、失信法人26人次,限制高消费610人次,限制出入境12人次,第四季度发布失信自然人19人、失信法人1人,限制高消费20人,继续保持执行工作的高压态势。(唐漫娜 刘佳 文/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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