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晚,泸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联合泸县禁毒办等部门在泸县玉蟾街道彩虹桥设卡盘查时,查处一起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法人员已被依法处理。
9月29日21时许,吸毒人员张某(男,30岁,泸县玉蟾街道龙华村人)驾车经过彩虹桥时,被泸县公安局设卡检查民警查获,经过对张某尿液检测,发现张某吸毒检测结果呈阳性。经查,张某从2018年开始便开始吸毒。2019年9月25日凌晨,张某接到同村朋友的吸毒邀请,两人随后来到泸县玉蟾街道小马滩村一公路边吸食毒品。
因为吸食毒品并在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李良君)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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