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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渐近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指南

头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1-25

春节将至,阖家团圆

走亲访友之际

美食自然不可或缺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

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发布如下温馨提示

选购食品要 “慧” 眼

要选择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市场或超市,不购买、不食用来历不明商家生产的真空包装散装熟肉制品、发酵类食品。选购时做到 “三查”,一查包装标识,确保食品名称、生产企业等信息齐全,不买 “三无” 食品;二查保质期,避免购买过期食品;三查食品外观,注意有无变质、异味、包装破损等情况。

外出就餐寻 “佳” 店

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实施 “明厨亮灶” 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卤味凉拼、凉拌菜、野生菌等高风险菜肴,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点餐适量,践行 “光盘” 行动。

食物储存用 “心” 管

熟制食品室温存放不超 2 小时,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要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食品用保鲜膜密封,按要求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剩余食品和隔夜食品要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网络订餐擦 “亮” 眼

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选择近距离的、较为熟悉、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无食安封签或包装异常可拒收,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如奶油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农村家宴守 “规” 矩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在集体聚餐举办前 2 日向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报告。农村集体性聚餐和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有毒野生菌。使用醇基液体燃料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严格专人专位管理,坚决防止误饮误食,不得在灶具外的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放置醇基燃料,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

理性消费勿 “囤” 货

面对春节促销,要理性看待,按需采购,避免囤积造成浪费。购买保健食品、进口食品等,要到正规有保障的经营门店,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标识,并按标签、说明书要求食用,进口食品认准在华注册编号。同时,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凭证,如遇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拨打 12315 或 12345 举报投诉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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