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3-17
“今年我乡在全面提高调解矛盾纠纷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将矛盾纠纷细化为5类26项5个标准4个层次,促进了矛盾纠纷的依法、及时、有效、规范调解,今年以来全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6件,成功调解46件,成功率100%。”大石乡司法所所长贾朝云谈到。
据悉,大石乡历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树立“调解就是办案,调解就是执法”调解理念,仅去年就调解矛盾纠纷123件,成功调解121件,有效的把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今年根据本乡矛盾纠纷的特点及化解难易程度,在全面提高调解矛盾纠纷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将矛盾纠纷细化为5类(权属类、赔偿类、合同类、婚姻家庭类、其他类)26项5个标准(50、100、150、200、1000元)4个层次(口头调解案件、规范调解案件、本辖区案件、一方当事人联系其他行政区域案件),通过对人民调解员案件实行分类补贴的方式,极大的调动了矛盾纠纷调解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了矛盾纠纷的依法、及时、有效、规范调解,为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探索了新的模式,更加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完)大石乡 张希孟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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