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6-19
近日,按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的通报》(人口监察201231号)文件,泸州市纳溪区人口计生局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评为第二批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是全省13个获此殊荣的单位之一。
纳溪区从2005年以来,便开始了阳光计生的探索,至2011年正式出台“阳光计生行动方案”。活动开展以来,该区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在活动中,该区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人口计生系统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明显提升,“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完)祝相平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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