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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菊梅:选拔干部如何“不拘一格”和不“出格”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4-11

    提要 近日,由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门户网站“中国长治”,刊发了《***长治市委组织部公示》,在拟任命的副处以上干部中,有2人系14岁参加工作,1人16岁参加工作,5人17岁参加工作,同时其中2名干部还是“80后”。长治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称,只负责发布公告,对具体情况并不知情……(搜狐网 4月10日)

    山西省长治市拟任的副处级干部出现“政治童工”现象,促使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选拔人才?如何破格选拔干部的问题。

    笔者认为,选拔人才是有“格”可依的,而又不能完全拘于“格”,要有一定的标准,但是不完全拘泥于标准。对于人才我们要确立以能力、业绩而不是以学历、资历为主要依据的人才评价标准,这样才能够确立正确导向,避免片面追求学历和论资排辈的倾向,从更加广阔的范围内选拔能力过硬、业绩突出的人才。在综合能力的评价方面,应当特别重视在实践中创新的能力。但是对于山西长治市出现14岁、16岁、17岁的“政治童工”来说,他们是通过怎样的考评标准得到“入场券”的呢?他们是怎样实现平步青云的?真正是年轻有为,还是“政治神童”?还是另有隐情?

    笔者认为,年轻干部本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及时发现、培养、破格提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党的事业星火相传的重要保证,也是各级党委不拘一格降人才魄力的重要体现。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本该“万民拥护”的“破格提拔”,却遭受了空前的非议,这说明我们选拔人才的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尤其是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对破格拟任人员的“来龙去脉”不知情,更是让人匪夷所思。

    怎么才能实现“不拘一格”,同时也不出“格”呢?

    笔者认为,正确的人才评价标准,应该体现“不拘一格”的精神,但是也不能太 “出格”。所谓“格”,就是标准。确定录用人才的标准,本意是确保录用人才的水平和录用过程的公正性。而“不拘一格降人才”也是为了达到“人尽其才”的效果。但是如果选拔过程中太“出格”,与我们的标准背离太远,或者出现“暗箱操作”现象就太不服众,就无法达到公仆为人民服务的效果。干部太年轻,让“孩童”领着大家开拓社会主义发展新领域,可不是玩“过家家”的游戏。

    因此,笔者认为,组织人事部门在提拔干部时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能玩过火的“游戏”,应该参照国家选拔人才的有关标准进行。对于某些特殊性人才要破格录取也要向公众公布其破格录用的理由,让大家都口服心服。(完)(作者:泸县立石镇  张菊梅)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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