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3-13
因泸州市图书馆已实行免押金图书借阅制度,为此将集中开展清退读者图书借阅押金相关工作,即日起,请已缴纳图书借阅押金且未退款的广大读者朋友前来办理退押金手续,敬请大家相互转告!具体事宜如下:
退还押金办理须知
1办理退押金手续前,读者须将持有的借书卡内所借图书归还完毕。
2.如借书卡为人工办卡,读者须提供办卡发票、借书卡、本人银行卡账号、开户行名称;如办卡发票遗失的,除提供前述所须资料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在服务台填写发票遗失说明。
3.如借书卡为自助机器办卡,读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借书卡、本人银行卡账号、开户行名称。
4.因特殊原因须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除提供所须本人资料外,另须提供本人委托代办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家长为未成年子女代为办理的,除提供所须本人资料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原件、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户口薄原件。
6.手续办理完结,财政代管资金划拨到本馆账户后,本馆会及时将所退押金转入办理人所提供的银行卡账号。
特别说明:
退押金手续办理完结后,读者可选择保留借书卡继续使用,也可选择退卡后用身份证重新办理免押金图书借阅手续并继续借阅图书。
办理地点:
泸州市图书馆一楼大厅总服务台。
办理时间
上午9:00——11:40;
下午13:30——18:00
(备注:每周星期一下午为闭馆时间,不办理业务,周末、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
集中办理清退押金手续期限:
2025年3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8日。
咨询电话:
(0830)2671301
(来源:文旅泸州-泸州市图书馆)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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