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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南广河!宜宾首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9-26

  9月25日,《宜宾市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在高县庆符镇滨河湿地公园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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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仪式上,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文件;市县有关领导共同触摸水晶球,宣告《条例》实施启动;市生态环境局、高县人民政府、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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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前卫,副市长周文宇出席仪式。南广河流经区县分管负责人、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南广河流域企业业主代表出席启动仪式。

  《宜宾市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宜宾首部专门针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立法,该《条例》于2023年4月19日经宜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25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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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瞰南广河(高县县委宣传部供图)

  宜宾是长江首城,南广河是三江汇合后第一条汇入长江的支流,被誉为万里长江第一支流,流经宜宾的筠连县、珙县、高县、叙州区等七个县区的近四千平方公里土地,养育全市28%约150万的人口,是南部山区县的“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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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广河之红嘴鸥(高县县委宣传部供图)

  近年来,宜宾高度重视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南广河水质总体较好、流域生态极大改善。但随着流域县(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将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禁止在南广河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入驻工业集聚区。

  鼓励支持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

  ……

  此次颁布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宜宾特色,设“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水污染防治”“绿色发展”“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五十六条;

  明确了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协调制度和区域协作机制,突出规划管控、保护修复、污染防治三大重点,设置了“绿色发展”专章,结合流域生态资源、产业基础实际,促进绿色工业、绿色农业、绿色服务业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培塑,确保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进步的同时,使流域保护措施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

  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今后,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南广河流域县(区)人民政府协同共管,加大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监测执法,着力推进流域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发展。

(来源:宜宾发布整合宜宾融媒、高县融媒)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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