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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 :关于货车限行,征求意见大家提!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1-09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泸州市交通管理实际,对城区货车限行草拟了《 关于调整城区货车禁行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

  自2022年10月28日起,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以发布之日起开始,征求意见为期20天)。

  货车限行方案

  一、燃油货车限行方案调整

  (一)轻微型燃油货车

  对轻微型(车长小于6m,总质量小于4500kg)燃油货车放宽通行时间,夜间(19:00-07:00)不再限行(一环路、沱江一桥、沱江二桥、沱江三桥、长江大桥除外),允许轻微型燃油货车经我市城区道路进入城区。白天(7:00-19:00)按照入城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中型、重型燃油货车

  中型、重型(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燃油货车放宽通行时间,夜间(19:00-07:00)不再限行(江南路(黄桷路至金顺路)、一环路、沱江一桥、沱江二桥、沱江三桥、长江大桥、国窖大桥除外);白天高峰时段:07:00-09:00,17:00-19:00禁止城外货运车辆进入城区,已经进入城区的货车要求立即驶离,不驶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处罚,白天其他时段则按照入城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新能源货车限行方案

  (一)新能源货车的界定

  本通告中的新能源货车特指办理注册登记悬挂了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货车。

  (二)轻微型新能源货车

  对厢式、封闭式的轻微型(车长小于6m,总质量小于4500kg)新能源货车不限行。

  (三)中型、重型新能源货车

  对中型、重型(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新能源货车,与中重型燃油货车限行方案一致。夜间(19:00-07:00)不限行(江南路(黄桷路至金顺路)、一环路、沱江一桥、沱江二桥、沱江三桥、长江大桥、国窖大桥除外),白天高峰时段:07:00-09:00,17:00-19:00禁止城外货运车辆进入城区,已经进入城区的货车要求立即驶离,不驶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处罚,白天其他时段按照入城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限行区域

  (一)东面:以小市半边街路口为界。

  (二)南面:以长江大桥桥南路口为界。

  (三)西面:以城西二环路以东为界。

  (四)北面:以龙马大道以南为界。

  (五)同时,对于已办理入城证的入城货运车辆:禁止在城区停车场点以外的地方停车待货;禁止在城区从事广告宣传活动。

  (六)允许新能源货车、中型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轻型货车在持有入城证情况下避开高峰时段通行国窖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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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对货车通行有意见或建议,可发至lzjjjgk@126.com邮箱。

(来源:平安泸州)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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