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5-07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实地勘察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江景南路江景首骏路段等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4 年5月6日0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4年6月6日正式启用。
二、地点
1、江景南路江景首骏路段
2、酒城大道二段进瑞景东路南130米
3、酒城大道三段进华升南路南180米
4、酒城大道三段出龙翔东路北120米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2024年5月6日
交警提醒:路口遵守信号行,变更车道需看清,谨慎行车前路平,安全驾驶筑文明。
(来源:酒城交警)
编辑: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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