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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 | 疫情期间制假、售假,严惩!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17

案 件 回 顾 

 2020年1月22日至28日,被告人白某向张某某等人出售假冒“3M”注册商标口罩,销售金额30.56万元。其中部分口罩经转卖后被捐赠至医院。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白某经营的劳保店缴获部分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

法官说 | 疫情期间制假、售假,严惩!(图1)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销售明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白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法官说 | 疫情期间制假、售假,严惩!(图2)

李杰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产庭庭长

 白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白某销售明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达到30.5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说 | 疫情期间制假、售假,严惩!(图3)

 该案对企业和个人有什么警示?

 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还有可能面对商标权利人的民事索赔。除此之外,根据具体不同的情况,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触犯这些罪名,刑罚处罚均很严厉,在疫情期间从事前述行为,性质更加恶劣。希望广大企业、商家和个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要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完)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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