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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问廉”让“微权力”成就“大作为”

杂谈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6-21

 让村“两委”班子与村民面对面,一方质询,一方解答的阳光问权活动已在遂宁市乡镇和村一级举行了多场。“村级权力虽小,也可能损害群众利益。村组织虽小,不尽心有可能成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路障。”遂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遂宁要求通过举办“阳光问廉”,以市级和县(市、区)级问廉、镇级问效、村级问权“四级”同步的形式,进一步搭建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让“微权力”晒在阳光下。(6月19日 《四川日报》)


 新闻中所说的“微权力”,是针对各级党政机关的管辖范围而言的。作为村级单位,确实权力最“微”,“微”在地域、人口的限制上。但是,相对普通百姓来说,却感受到村“两委”的权力最“大”,“大”在可以直接影响村民的利益。诸如低保、贫困、受灾以及项目的开发等,村两委的作用完全不“微”。因此,村“两委”的“微权力”是真正有“大作为”的,倘若这份“微权力”不是运行在阳光下,而是“暗箱操作”,那就非但没有“大作为”,还可能出现“不作为”和“乱作为”。

 “村级权力虽小,也可能损害群众利益。村组织虽小,不尽心有可能成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路障。”这句朴素而深刻的话一针见血地道出了村级权力在地方发展中的关键性作用。作为村级干部,是与群众真正实现“零距离”的领导,平日里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相互之间的了解更多。自上而下的相关方针政策,考村级干部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落实;百姓的需求、愿望也靠村级干部具体解决,或是向上级转达。故此,村级干部除了要解决群众的诸多实际问题外,还承担着真正的“上传下达”的重任。

 虽说村级干部自己也是地道的百姓,但与普通群众最大的区别就是“权力”的不同。作为普通群众,只需考虑如何在原则范围内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而身为最接地气的村级干部,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不完全属于自己,至于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你只有正确“使用”,而没用自己“拥有”的权利。这样,你唯有真正的“心系百姓”,才可能使用好手中的“权力”。在与村民面对面的“质询”中,只有那些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且办成了事的领导干部,才能慷慨地回答群众的“考题”。

 从近年的媒体报道可知,在某些地方,村级干部“使用”权力往往就会出现私欲膨胀的现象,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暗箱”里,就容易犯“滥用职权”的错误。本来,干部的“述责述廉”已经不是新鲜词汇,但如果流于形式,说些大话套话,或在网上找篇文采飞扬的“述职报告”,声情并茂地一读,即使赢得些许掌声,又有何益呢!遂宁市采用的“阳光问廉”四级同步形式,不定期不定点分“场次”进行,提出“质询”的主要对象是人民群众。这样就能很好地避免“暗箱”行为,从而减少“滥用职权”的机会。

 归根结底,“阳光问廉”的关键是“阳光”。只要能真正让群众说话,说真话,并能从群众的质疑、提问中引起反思,从而寻找解决的方法,“阳光问廉”才具有应该有现实意义。这种实打实的“阳光问廉”,倘能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真正能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那就容易搭建起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从而激发起干部群众的斗志,齐心协力为乡村振兴而不懈奋斗,成就农村这片广阔天地里的“大作为”。(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先滩镇 何竹梅)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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