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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宜宾这2个人被公开悬赏!快看你认识吗?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9-22

高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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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赏期限:至执行完毕

  悬赏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30%支付赏金。

  联系人:叶法官、何法官

  举报电话:0831-5429279

  财产举报范围

  1、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情况;

  2、被执行人的资产状况,土地房屋车辆船舶机器设备库存商品产品原材料等;

  3、被执行人的债权投资联营收益以及与他人共有财产情况;

  4、有证据证明是属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或其他财产情况;

  5、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合伙组织的业主,合伙人以及自然人的个人家庭财产情况;

  6、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

  注意!注意!注意!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举报人不能获得奖励;

  2、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3、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的;

  5、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举报的;

  6、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的;

  7、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赏金的情形。

  以上都是不能获得赏金的情形哦!

  如果您有财产线索,赶紧提供吧!30%的赏金等您来领!

  (来源:高县法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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