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5-25
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常常成为不法分子的下手对象。那么,未成年人如何保护自己呢?
其实,事先预防的作用远大于事后惩处,增强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宣传,可以有效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今天,江阳法院带你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什么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享有哪些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生存权: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但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展权: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受保护权: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对怎样保护儿童,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常常无意识地造成对儿童权利的忽略和侵犯。如对儿童照料不周,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儿童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
保护未成年人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家庭保护:
1.不许虐待、遗弃、残害未成年人;
2.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3.不得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
4.履行监护和抚养、教育义务。
二、学校保护:
1.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2.保证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3.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4.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歧视;
5.增强未成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社会保护:
1.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
2.保护未成年人的荣誉权、隐私权、智力成果不受侵犯;
3.保护有特殊天赋和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
4.公共场所优惠开放;
5.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岁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司法保护:
1.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2.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对未成年人继承权、抚养权的规定;
4.对其需要帮助的,依法提供其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来说,不仅要针对个体,也要面向群体,不仅要保护外部安全,也要保护心灵健康。江阳法院将会继续维护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让少年儿童更好成长。
(来源:江阳法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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