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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法院残疾人司法保护中心挂牌成立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4-25

府院联动为残疾人构建司法保护网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提升涉残疾人矛盾纠纷法治化水平,4月24日,纳溪区人民法院、纳溪区残工委在江宁法庭和纳溪区特殊教育学校联合举行“泸州市纳溪区残疾人司法保护中心”和“泸州市纳溪区残疾人保护工作基地”挂牌仪式。

  纳溪区副区长赵正伟、纳溪区法院院长许进出席仪式,天仙镇、区法院、区残联、区教育体育局、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挂牌仪式。

残疾人司法保护中心揭牌.JPG

  赵正伟表示,一直以来,纳溪区法院和区残工委在开展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中推出了多项富有成效的工作举措,此次携手联合挂牌更是标志着进一步联动保护全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信心。残疾人司法保护“一中心一基地”的成立,是区法院、区残工委联动推进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的生动实践和内涵延伸,是区法院在残疾人司法保障工作中主动发力,厚植为民情怀,联动协作,推进全区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体现,它必将为促进全区残疾人维权事业健康发展形成有力司法保障。

残疾人保护工作基地揭牌.JPG

  赵正伟指出,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协作联动,共同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确保残疾人司法保护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取得良好成效。要进一步加强同市残联的汇报沟通,精准对接残疾人的实际司法需求,注重做好保障残疾人人权以及涉残矛盾纠纷化解,维护残疾人尊严、保障残疾人权利、增进残疾人福祉,让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经济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要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文明、和谐的良好关系,共同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维权事业的良好氛围,助力全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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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护工作基地合影.JPG

残疾人司法保护中心合影.JPG

  据悉,纳溪区法院、区残工委还联合出台了《泸州市纳溪区关于建立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司法保护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进一步聚集社会优质资源,统筹多方力量,为残疾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社会服务和司法保障。

  下一步,纳溪区法院将按照实施意见,积极打造无障碍法庭,完善无障碍诉讼服务设施建设,设立线上、线下残疾人绿色窗口,进一步以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推进诉讼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同时,将充分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精神,依托现有多元解纷机制及诉源治理模式,助推涉残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全力提升预防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法治化水平,更好地维护残疾人诉权。(代顺红)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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